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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564164/2024-00196主题分类:组织机构发布机构:大围河乡
发文日期:2024-03-01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文安县大围河乡领导班子分工情况表
文安县大围河乡领导班子分工情况表
发布机构:大围河乡 发布日期:2024-03-01

文安县大围河乡领导班子分工情况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分工

分管、协调联系科室

1

刘建兵

党委书记

13633162878

主持党委、政府全面工作

 

2

刘  学

党委副书记、乡长

13633603954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3

杨永辉

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

13582666268

负责政法、信访、财务、综合执法工作,主管人居环境工作

信访站、综治办、执法队、司法所、
 派出所、财政所、农商行

4

刘倩倩

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18730677995

负责党务、党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政协、人事、老干部、乡村振兴、机构改革等工作,主管脱贫攻坚工作

党建办、主体办、政协、脱贫攻坚

5

张艳敏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13833662978

负责人大、民主政治建设,分管工会、妇联、团委

人大办公室、工会、团委、妇联、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6

吕全胜

党委委员、副乡长

18032622385

负责民政、扶贫、残联工作

民政所、残联

7

张旭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13784816899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

乡纪委

8

孙  圣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统战委员

13930677729

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创城工作,主管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疫情防控)、红十字会工作

文化站、创城办、计生办、卫生院、
红十字会

9

王  彪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13833622209

负责武装工作,主管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防汛、气象、市场监管工作

乡武装部、应急办、安监所、
食安办、大围河乡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10

黄建亮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13831672988

负责大围河派出所工作

大围河乡派出所

11

苑月梅

人大副主席

13663261263

负责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团委、妇联工作,协助人大主席工作

人大办公室、团委、妇联、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12

马志腾

人大副主席

15226675835

负责土地工作、协助人大主席工作

土地所

13

毛全利

二级主任科员

13930669050

负责工会、围河乡北片11个村街包村协调、
分管北院机关工作,协助杨永辉做好信访工作

围河北院办公室、工会

14

郝稳强

二级主任科员

13703263505

负责围河乡南院机关支部、机关、
节能降耗、机关文秘保密工作,协助书记、乡长督导底线工作

围河南院办公室

15

崔书涌

二级主任科员

15383760022

协助书记、乡长督导底线工作

 

16

刘根圈

二级主任科员

13831688682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农业项目开发工作

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7

王满堂

二级主任科员

13931645525

负责教育、退役军人工作

文教室、文安县第六中学、
退役军人服务站

18

陈亚刚

四级主任科员

13785676758

负责水利(河道、沟渠水体治理)工作、分管防汛工作

水利站

19

刘  斌

副科级干部

13603368067

负责农村面貌提升、人居环境、城乡一体化工作、协助孙圣做好创城工作

美丽办

20

王满囤

四级主任科员

13832630110

负责农经、科协、统计、财税工作,分管农业项目开发工作

农经站、科协、

21

王洪潮

四级主任科员

13930688299

医保、社保

医保、社保办公室

22

尹宝贵

三级主任科员

18732662188

负责乡村道路、支油支铁工作

乡道所

23

徐根树

 

13931671360

协助刘根圈同志工作

 

24

王小松

党建办主任

18103368616

分管党建工作,负责城建、气代煤工作

党建办、城建所、燃热办

25

马  贝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15933065302

负责综合执法工作,分管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工作、协助孙圣做好创城工作,分管项目、工商联、经济统计、财税

综合执法大队、、统计站、企管站、税务分局

26

王雄涛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13313367176

协助王彪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安监办

27

李建强

 

13903267323

负责环保(坑塘水体治理)、禁烧、防火灭火工作

环保所、大气办、电业所

 

注:此次分工自2024年3月1日起实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临时性工作统一指挥调动,各所站人员可由主管领导根据工作重点统一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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